索 引 号: | 11450700559417755B/2017-20533 | 主题分类: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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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09-30 | |
标 题: |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12日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钦市扶领发〔2017〕1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局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7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精准扶贫步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钦市扶领发〔2017〕15号)的文件精神,为开展好今年我局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扎实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广泛宣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生动展示党和政府为消除贫困所做的巨大努力,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为实现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坚持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广泛动员我局系统各帮扶联系单位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协同联动。局系统各帮扶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要与县区层面和各行业部门的活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广泛参与。加强动员发动,建立健全参与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机制,激发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广泛宣传我市脱贫攻坚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全面介绍我市脱贫攻坚形式任务、方针政策和减贫成效。
(五)注重实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你我一起。
四、主要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在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及前后,局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系列活动。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活动安排,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参与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的“全国扶贫日”扶贫捐赠仪式活动。于10月17日,在市行政信息中心一楼大厅举行2017年“全国扶贫日”扶贫捐赠仪式。由局领导代表参加捐赠仪式。
(二)组织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在2017年10月1-17日期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通过召开动员会、发倡议书等方式,宣传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款物按“谁募集谁管理”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统一管理, 捐赠款物优先用于本单位帮扶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组织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自2014年首个全国扶贫日以来,自治区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区的结对帮扶行动月。按照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10月期间,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到贫困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还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扶走访。帮扶干部要入户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补充完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等相关资料。
(四)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及局组织的其他脱贫攻坚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特色帮扶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扶贫日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各项活动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党(总)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使每一名党员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是必须要完成的政治任务,不可推卸的责任,切实增强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各单位要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局机关要对2016年扶贫日活动期间捐赠所募集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对扶贫日系列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0月1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相关活动图文资料,以及“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赠款物统计表报送到局机关党委办汇总以便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