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4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年2月4日在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叶莉梅 |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不断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78,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3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09,610万元、调入资金45,792万元、上年结余99,6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50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6,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70,170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8,2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82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8,652万元,其中:专款结转99,114万元、净结余9,538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3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50%,比2013年(下同)增长6%。 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划分。税收收入294,990万元,增长8.75%;非税收入181,401万元,增长1.7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8.08%,下降1.57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22,244万元(含改征增值税),下降18.3%;营业税60,955万元,下降14.76%;企业所得税25,489万元,增长3.67%;个人所得税5,202万元,增长5.8%; 城市维护建设税20,093万元,下降16.23%; 耕地占用税74,615万元, 增长 127.82%;契税42,144万元,下降18.4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8,249万元,完成预算的93.14%,增长7.66%。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项目和民生支出的需要,涉及民生的支出1,170,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1.37%,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146,5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61%,下降5.86%,主要是上年有中央财政给予的渔政船、钦灵灌区等项目的一次性补助7,940万元以及2013年提前拨付了渔业用油补贴4,700万元,剔除此因素增长5.29%;教育支出344,44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1%,增长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4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1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4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23%,下降1.86%,主要是上年有中央给予钦州市儿童医院建设经费3,670万元等一次性补助;科学技术支出15,523万元,完成预算的76.02%,增长16.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59%,增长15.98%;住房保障支出5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89%,增长16.89%;节能环保支出21,580万元,完成预算的69.94%,下降35.22%,主要是上年有中央财政给予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经费7,225万元等一次性补助;交通运输支出39,381万元,完成预算的76.31%,下降 22.44%,主要是上年有自治区财政给予钦州30万吨级进港航道支航道建设经费7,800万元等一次性项目补助。教育、科技支出分别增长6.6%、16.14%,农业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29%,均高于2014年全市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5.23%的幅度。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含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4,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0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8,01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323万元、调入资金26,76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50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3,000万元、上年结余62,44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0,714万元, 其中: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820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14,91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4,883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万元、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1,8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3,386万元,其中:专款结转89,109万元、净结余4,277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052万元,完成预算的90.81%,下降3.8%,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影响,增值税、营业税收入远远低于年初预期。 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划分。税收收入158,356万元,下降1.77%;非税收入99,696万元,下降6.85%,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8.63%,下降1.27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11,940万元(含改征增值税),下降34.95%;营业税32,558万元,下降21.63%;企业所得税17,552万元,增长0.09%;个人所得税2,969万元,增长3.96%;城市维护建设税15,166万元,下降21.84%;耕地占用税24,985万元,增长577.47%;契税26,514万元,下降25.9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820万元,完成预算的83.43%,增长4.77%;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24,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8%,下降32.4%,主要是上年有中央财政给予的渔政船项目和钦灵灌区项目的一次性补助7,940万元以及2013年提前拨付了渔业用油补贴4,700万元,扣除此因素增长14.87%;教育支出72,534万元,完成预算92.52%,增长16.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86万元,完成预算的90.16%,增长22.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05万元,完成预算的94.01%, 下降 18.97%,主要是上年有中央给予钦州市儿童医院建设经费3,670万元等一次性补助;科学技术支出6,622万元,完成预算的71.64%,增长3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80万元,完成预算的91.8%,增长33.68%;住房保障支出23,838万元,完成预算的88.46%,增长27.82%;节能环保支出8,69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5%,下降60.77%,主要是上年有中央财政给予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经费7,225万元等一次性补助; 交通运输支出18,856万元,完成预算的65.18%,下降37.69%,主要是上年有自治区财政给予钦州30万吨级进港航道支航道建设经费7,800万元等一次性项目补助。教育、科技支出分别增长16.16%、32.6%,农业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增长14.87%,高于2014年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5.46%的幅度。 ——市本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600万元,全年共动用2,580万元用于 “威马 逊”、“海鸥”台风的救灾支出,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尚未动用的1,02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54,88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7,1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7,756万元。主要是给予钦南、钦北两区财力补助,给予两县两区提高村干部待遇补助、美丽乡村活动以及救灾、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补助。 ——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21万元,下降14.11%, 其中:公务接待费3,595万元,下降11.78%;因公出国(境)经费225万元,下降7.4%;公务用车购置费537万元,下降43.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4万元,下降9.1%。 3.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4年初,我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余额78,000万元,其中:市本级67,000万元,县区11,000万元。2014年自治区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46,900万元。2014年底,我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24,900万元,其中:市本级110,000万元、县区14,900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16,49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6,996万元,增长9.05%,上级补助收入72,6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01,56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4,937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25,90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560万元,增长11.06%,上级补助收入44,4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8,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5,4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0,447万元。 (三)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75,327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0,963万元,增长8.9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7,300万元,增长8.63%。年终滚存结余148,027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50,721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2,246万元,增长9.0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204万元,增长14.82%。年终滚存结余79,517万元。 各位代表,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全市与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4年,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扎实培植财源,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落实着力培植壮大财源确保任务完成建议的情况。 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财源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一是对财源经济发展的成效和问题进行了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抓财源建设的工作机制,促进了财源建设的工作重心由抓总量向抓质量转变。二是出台了加快工业、建筑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密切产业发展与财源建设的联系。三是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帮助建筑企业做好应对建筑业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准备;推进“货车之家”货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导闲散货运车辆依法申报纳税;强化中船钦州基地、国投电厂二期、中电投热电联供等重大产业项目的服务,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推动建筑科技总部基地、科技孵化大楼等重大项目加快开工,带动我市总部经济的培育。财源培植工作的深入推进, 进一步了夯实财源基础,201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4亿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实现29.5亿元,增长8.75%。 2.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议的情况。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编制标准和编制流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综合考虑物价变动等因素修订了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定额,修订了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将支出进度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要求。要求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项目预算除据实结算的专款外,细化比例不能低于80%,并明确具体项目和实施时间;对部门提出新增单项或批量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等资产配置申请,根据部门现有资产情况和规定的配置标准进行审核后,再根据财力情况和项目审核情况才能将项目列入预算中安排,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建立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机制。三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提前部署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组织了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提高预算单位编制预算的业务水平;6月启动次年部门预算编制准备工作,8月正式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措施。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了会议费、 差旅费、 接待费、培训费等经费的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实行零增长控制,会议费、培训费、节庆费以及各类考察、招商等活动预算实行从严控制;要求2015年各部门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要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落实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建议的情况。 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促进各级各部门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的绩效考评,扩大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范围和资金规模,初步建立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的机制,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起,预算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申报并编制绩效预算说明。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开展项目推进督查工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三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建立财政统筹、部门和投融资公司齐抓共管的债务管理机制;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清理、 核实、 锁定存量债务, 加强防范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4.落实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议的情况。 目前,市本级已经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人大审查。为加快建立我市完整的公共预算体系,开展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研工作,但由于市本级国有企业数量少,国有资产总量不大,且市本级现有多数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已跟不上市场发展需求,市场竞争力逐渐下降,总体经营状况不佳,资本收益规模小, 企业经营实现的利润也逐年减少, 大部分企业已停止经营等待改制;同时,目前市本级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薄弱,缺乏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预算制度,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条件不够完备,因此尚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14年主要财政工作及预算执行效果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各级各部门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1.认真做好财政收支工作,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增值税转型政策影响新投产企业短期内税收贡献不高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石化企业受油品结构调整和停产转型影响,成品油税收下降,给全市财政收入组织带来巨大压力。面对困难,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加强财税征收工作协调,强化收入组织责任;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项目的跟踪服务;开展土地增值税、产权转让税收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确保税收依法足额征收;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开展非税收入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014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 138.3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8.5亿元。认真贯彻财政部和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抓好执行,及时分解下达支出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支出进度情况,加强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完善支出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在预算支出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为93.14%,完成自治区90%的目标要求,财政收支保持了良好运行。 2.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 多渠道筹资支持开展“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攻坚年”、“企业服务年”、“城市建设年”活动,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 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 筹措财政资金1.4亿元支持县域工业壮大工程、 高新产业培育工程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经济跨越发展。落实财政资金9.3亿元支持城市建设年活动,支持推进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支持推进县域和重点镇规划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筹措财政资金2.83亿元,支持深水航道及大能力泊位项目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港口航线和集装箱业务发展,支持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提升港航综合服务水平。落实财政资金0.5亿元支持旅游、文化、商贸物流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完善非公经济财政税收扶持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人才队伍建设,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增长潜力和发展活力。 3.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保障民生支出。 切实把保障民生支出作为优先保障方向,贯彻落实好各项惠民生政策,2014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17.03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1.37%;其中落实2014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财政配套资金36.1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28%,推动各项民生事业较快发展。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筹措资金3.6亿元,落实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林业退耕还林补贴、农资综合直补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筹措资金6.2亿元,支持完善国家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和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我市农村生产条件。筹措安排资金0.54亿元,支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扶贫工作。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投资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679个;筹集资金2亿元推进实施“县镇村道路通畅三年大会战工程”,建设自然村公路409公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资金4.6亿元,支持推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学设备提升工程、现代技术教育示范点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改善办学条件,努力解决入园难、上学难、大班额等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资金1.2亿元用于四中重建、港区中学续建等城区中学建设和市直中学债务化解、教学设备设施购置和高中新课改,推进城区中学加快发展。 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1.39亿元,落实免除库区移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学费补助、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等各类助学政策,资助学生92,893人次。落实0.5亿元支持市北职校民族工艺示范专业、职教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支持推进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落实资金支持钦州学院高级人才培养等项目,支持北部湾大学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工作。筹措资金18.9亿元,支持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提高10%左右、城乡低保月均分别提高55元、26元。筹措资金0.8亿元为6,300多名失地农民失海渔民落实养老保障政策。筹措资金0.8亿元为全市2.7万名五保对象落实每月“30斤米、1斤油、150元钱”政策。落实资金0.7亿元,支持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以及残疾人就业,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筹措资金14.16亿元,支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人·年;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城乡医疗求助以及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工作。落实资金0.8亿元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 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落实资金0.3亿元,支持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二医院、儿童医院等市级医院基本建设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资金0.4亿元支持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筹措财政资金2.57亿元, 切实做好“威马逊”、 “海鸥”等超强台风过后的灾后生活救助、重建及恢复生产工作。 加大住房保障等各类民生投入,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筹措财政性资金6.8亿元,支持新建公租房、廉租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租赁补贴等安居惠民工程项目。筹集资金1.2亿元支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落实资金1.3亿元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落实财政资金0.9亿元,支持开展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筹措资金0.7亿元,支持“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筹措资金0.56亿元用于各县区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 村干部待遇月平均提高了350元。 落实资金0.8亿元,支持各县区党建工作站和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开展各类公益文化惠民活动、承办广西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我市本土特色的“广场大家乐”、“和谐之声”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开展。 4.努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初步建立了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了预决算公开内容,市本级财政公开了财政总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各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县区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市本级开展全额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核查工作,撤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312个。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覆盖面继续扩大。三是完成了我市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和邮政电信服务业“营改增”工作,实现平稳过渡。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订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五是完善和规范市对城区、开发区的财政体制,配合做好了中马园区试行特殊管理一级财政体制工作。理顺主城区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关系,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主城区私营企业税收下放钦南区、 钦北区征管。 六是做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调整优化县区财政收支结构,提高县区财政收入质量,争取了自治区给予各县区基本财力补助和均衡性补助12.12亿元。同时,市本级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给予钦南、钦北两区财力补助和专项资金补助4.7亿元,给予两县资金补助0.97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县区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5.加强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实现了只减不增。二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全面夯实日常监控基础工作,提高了动态监控的实时性和全面性;修改完善现金提取动态监控规则,有效解决提现金额大、部分支出脱离财政监管的问题。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完成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核703个,总接审金额58.4亿元,总审减金额4.71亿元,审减率8.07%。四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服务范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32.3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9.51亿元,节约率8.88%。五是开展清理“吃空饷”、“小金库”、“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重点检查工作,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总体来说,2014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较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指导和市政协积极建言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单一, 财政收入对石化产业的依赖过高, 抗风险能力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过小,且非税占比较高,可用财力低,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 政府性债务负担重, 偿债压力大;部分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推进改革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5年, 随着自治区 《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深入实施,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以及滨海新城、高新区、中马钦州产业园等园区的加快发展,我市经济将保持较快发展,为财政的平稳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但受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市场需求疲软、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更加明显,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将成为常态。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财政支出仍将维持刚性增长势头。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社保等民生投入力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扶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等,都需要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全市各级财政支出压力巨大,特别是市本级的财政收支矛盾尤为突出。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财政经济形势,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增速提质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重点支出。三是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综合考虑各项收支增减因素,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 1,216,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488,200万元,增长2.48%; 转移性收入727,800万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205,42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0,38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34%,上解上级支出15,038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577万元。 2.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含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49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570万元,下降6%;上级补助收入80,60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56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20,000万元,调入资金45,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5,701万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上年执行数的基础上按下降6%安排,预计242,57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4,479万元,下降2.45%,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清理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数额较大;非税收入88,091万元,下降11.64%,主要是随着国家进一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以及一次性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收入减少。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489,546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308万元,增长1.31%;上解上级支出 13,316万元, 补助县区支出 47,92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0,392万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是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基本支出和重点工作保障经费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安排126,87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保证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发放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其中“三公”经费按零增长安排7,321万元。各部门重点工作保障经费安排64,488万元,主要是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人才经费、宣传经费和各单位重点工作专项业务费。 ——保障民生的支出安排情况。 保障民生的专项资金支出安排61,298万元,主要安排项目: ①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9,160万元,其中:安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9,865万元,主要支持城区和港区新建小学、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安排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专项9,321万元,支持市四中恢复重建、市职教中心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市技工学校回迁建设和市直中学校舍维修等;安排学前教育2,410万元,支持城区和港区新建幼儿园等项目;安排高等教育发展专项2,650万元,支持北部湾大学建设等项目;安排2,633万元用于提升城区中小学教学设备、教师培训和配套学生资助资金等。 ②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5,124万元,支持市长“菜篮子”工程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特色农业提升工程、生态农业发展等项目。 ③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安排11,937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安排2,21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经费补助安排3,52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养老经费补助安排1,043万元, 失地农民失海渔民过渡性安置经费安排 1,720万元,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安排1,956万元,就业专项安排500万元,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安排410万元,安排567万元用于社区惠民项目、食品药品监管、退役士兵安置、免费婚检补助、惠民殡葬补助等。 ④其他民生支出专项资金安排15,077万元,其中:节能减排及污水治理专项安排4,26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安排2,450万元,城乡风貌改造安排2,500万元,生态建设专项安排1,300万元,农村公路三年大会战配套补助安排600万元,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城市卫生及绿化专项安排3,456万元,城乡农贸市场改造补助等项目安排506万元。 ——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5,35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支持提升服务业。其中:扶持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6,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工业壮大工程等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安排1,000万元。扶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2,83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业、商贸服务业等企业发展项目的扶持。旅游、文化、科技专项资金安排1,922万元。口岸“大通关”建设资金安排3,000万元,支持提升口岸通关能力。 ——偿债资金安排情况。 安排债务付息支出5,229万元,主要是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备费安排4,3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 ——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安排47,922万元,主要是对钦南、 钦北两区的财力补助, 对县区提高村干部待遇的补助以及教育、 美丽乡村建设等民生事业的补助。 3.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15年没有到期的政府债券。 2015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我市的政府债券规模, 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24,697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3,755万元,下降33.01%,上年结余收入100,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7,719万元,年终结余46,97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98,257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0,125万元,下降43.43%,上年结余收入88,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51,384万元。年终结余46,87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44,53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安排396,510万元,增长16.29%;上年结余收入148,0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2,074万元,增长21.68%。年终结余162,46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69,18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安排189,664万元,增长10.11%;上年结余收入79,5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5,301万元,增长18.16%,年终结余73,880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5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前,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我们已经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到2015年1月31日,市本级共安排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00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三、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措施,促进经济和财源增长 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扎实落实好稳增长的各项措施,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衡增长。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投资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港口重大建设工程,提升港口综合能力;加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力度,支持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廉租房、农村危房改造、“美丽钦州”生态建设。支持推进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壮大旅游业、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发挥消费稳定增长的作用。 继续推进“财源经济发展三年倍增计划”,落实促进财源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总部经济,促进高新技术、建筑业等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优化收入结构,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推动重点项目早见效益。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收入征管,开展专项税收清理检查工作,堵塞征管漏洞,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落实各项惠民生政策,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优化义务教育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持教师周转房建设和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资金发放。保障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发放,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退役安置工作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支出预算执行及时性 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完善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相结合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对历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和排查,将符合规定的资金收回总预算。加快预算资金细化下达和拨付使用进度。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支运行效率。 (四)严格财经纪律,规范依法理财行为 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等各个层面的制度体系,规范财政理财行为。优化财政业务流程,完善业务运行机制,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财政监管,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维护财政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五)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推进年度预算改革,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适应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配合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工作,配合研究地方税体系构建,清理规范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市与城区、开发区的财政关系,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统筹衔接好财政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 各位代表,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